中共厦门市委党校
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情况
2012年中央出台“八项规定”以来,特别是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》和《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出台以来,厦门市委党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,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,制定完善接待规章制度,规定了接待范围,严格了接待审批控制,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2016年公务接待情况
制定公务接待规章制度。厦门市委党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《校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和《校院工作用餐管理规定》等公务接待配套制度,明确接待原则、接待对象、接待标准、接待审批和安排手续等内容,规范了校院接待管理工作。
严格执行接待标准,严格管理经费使用。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,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,公务活动结束后,及时填写接待清单,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。这些接待清单包括:接待对象的单位、姓名、职务、和公务活动项目、时间、场所、费用等内容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,执行工作餐制度,安排一次工作餐,一般为自助餐,严格控制陪餐人数,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,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。餐费标准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,省部级以上及相关人员每餐120元/人,厅级及相关人员每餐100元/人,其余人员每餐80元/人。工作餐都是供应家常菜,从未提供过鱼翅、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,没有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费用报销管理制度,审核“四单”(接待公函、接待审批单、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)齐全后,经校领导审批方可报销。
公开接待信息,做好接待场所管理。我校接待的住宿、餐饮全部安排在我校内部的天竺宾馆和餐厅,内部餐厅委托本市国有企业夏商团队进行管理,执行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。我校接待情况和接待经费,每年按照市政府要求在校内“公示栏”予以公示,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。
2016年度我校公务接待共386批次,接待人数2332人,公务接待预算13万,公务接待支出9.31万,本年度支出数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0.24万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
有的同志对接待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,对有关接待文件的理解把握不够准确。对此,我们一是要不断加强教育,加强学习,努力接待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。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,加大监督管理力度,严格规范化管理,更好地做好接待工作。